熊抱强吻、夺帽扒衣、倒地抱大腿...这些“抗法奇招”让警察真的心好累!
我们的警察叔叔在执法的过程中
有时候也会碰到不配合的情况
妨碍公务的“花样”这么多
小编今天就带你们开开眼
11月16日,兰州辅警在执勤时发现违规行为上前要求司机出示相关证件。没成想不但司机辱骂辅警,车内还下来一女子上前就“熊抱”,让司机溜走。
经调查后当地派出所对司机处行政拘留10天,“抱”警女子处行政拘留5天。
看图片里的警察蜀黍
双手高举避免碰触这名女子,
隔着屏幕都能感受到绝望...
还有一种“耍流氓”式
更让蜀黍们头疼...
安徽一男子骑电动三轮车逆行,交警准备对其罚款30元。不料,他却撒泼打滚抱交警大腿,大家怎么劝都不松开。
最后,
路人不忍直视帮其缴30元罚款后
百病全消,立刻站起来了...
这是碰瓷的吗?
不止抱警察大腿
还张开大口下嘴咬人的...
最后民警还注射了狂犬疫苗
也有兵分两路,
一边困住民警
另一边对民警动手动脚
抢夺交警帽子
戴在自己头上
如果
以上这些妨碍公务行为还算一般的话,
那下面这些是真的辣!眼!睛!
如果不说是不是看不出来
这两名女子正在扒交警的衣服?
求交警此刻的心理阴影面积!
还有这种一上来就
强吻警察
▲贴面式
▲揽脖拖行式
同事在一边都看懵了...
你被哪一种妨碍执法行为“惊艳”到了?
防碍民警执法的后果多严重?
法律上对于阻碍民警执法等
抗法行为也做出了规定
《人民警察法》第35条规定,公然侮辱正在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以及阻碍人民警察调查取证,属于妨碍执法民警依法执行职务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50条规定,对于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,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,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;情节严重的,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277条规定,以暴力、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、管制或者罚金。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、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,未使用暴力、威胁方法,造成严重后果的,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。
所以,无论如何
只要是抗法行为最终都会受到惩罚!
在这里,小编也想呼吁大家:
警察也有家庭亲人,
也是血肉之躯,
希望大家在民警执法时
多一些理解配合、尊重体谅...
同意的转发点赞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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