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熊抱强吻、夺帽扒衣、倒地抱大腿...这些“抗法奇招”让警察真的心好累!

2017-12-12 烟台公安

我们的警察叔叔在执法的过程中

有时候也会碰到不配合的情况

妨碍公务的“花样”这么多

小编今天就带你们开开眼



11月16日,兰州辅警在执勤时发现违规行为上前要求司机出示相关证件。没成想不但司机辱骂辅警,车内还下来一女子上前就“熊抱”,让司机溜走。


经调查后当地派出所对司机处行政拘留10天,“抱”警女子处行政拘留5天。


看图片里的警察蜀黍

双手高举避免碰触这名女子,

隔着屏幕都能感受到绝望...

还有一种“耍流氓”

更让蜀黍们头疼...


安徽一男子骑电动三轮车逆行,交警准备对其罚款30元。不料,他却撒泼打滚抱交警大腿,大家怎么劝都不松开。


最后,

路人不忍直视帮其缴30元罚款后

百病全消,立刻站起来了...


这是碰瓷的吗?

不止抱警察大腿

还张开大口下嘴咬人的...

最后民警还注射了狂犬疫苗


也有兵分两路,

一边困住民警

另一边对民警动手动脚


抢夺交警帽子

戴在自己头上

如果

以上这些妨碍公务行为还算一般的话,

那下面这些是真的辣!眼!睛!


如果不说是不是看不出来

这两名女子正在扒交警的衣服?

求交警此刻的心理阴影面积!

还有这种一上来就

强吻警察


▲贴面式

▲揽脖拖行式

同事在一边都看懵了...

你被哪一种妨碍执法行为“惊艳”到了?

防碍民警执法的后果多严重?

法律上对于阻碍民警执法等

抗法行为也做出了规定

相关法律规定:

《人民警察法》第35条规定,公然侮辱正在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以及阻碍人民警察调查取证,属于妨碍执法民警依法执行职务。
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50条规定,对于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,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,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;情节严重的,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。
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277条规定,以暴力、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、管制或者罚金。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、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,未使用暴力、威胁方法,造成严重后果的,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。


所以,无论如何

只要是抗法行为最终都会受到惩罚!

在这里,小编也想呼吁大家:

警察也有家庭亲人,

也是血肉之躯,

希望大家在民警执法时

多一些理解配合、尊重体谅...

同意的转发点赞~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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